關于推行《重慶市人民防空工程租賃使用合同》示范文本的通知
關于推行《重慶市人民防空工程租賃使用合同》示范文本的通知
渝防辦發〔2002〕73號
各區縣(自治縣、市)人民防空辦公室、工商行政管理(分)局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防防空法》的有關規定,參照國家人民防空辦公室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《人民防空工程租賃使用合同》示范文本。重慶市人民防空辦公室、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制定了《重慶市人民防空工程租賃使用合同》示范文本,現就我市推行使用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:
一、認真做好《重慶市人民防空工程租賃使用合同》的宣傳、推廣使用工作,積極提倡和引導合同當事人采用《重慶市人民防空工程租賃使用合同》,使當事人了解、掌握《重慶市人民防空工程租賃使用合同》的特點及使用注意事項。
二、做好《重慶市人民防空工程租賃使用合同》的分發工作,方便當事人領取?!吨貞c市人民防空工程租賃使用合同》由重慶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印制,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。當事人需要使用《重慶市人民防空工程租賃使用合同》時,應向重慶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領取。
三、《重慶市人民防空工程租賃使用合同》從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市推行使用,各單位原自擬的類似文本停止使用。
二○○二年九月三十日